有鑑於菸品種類越來越多,衛福部出手進行菸害防制法修正。
近幾年新興菸品竄出,加熱菸及電子煙迅速進入全球菸品市場,為因應菸品型態的轉變,衛福部睽違15年,終於在今年(2023)1月通過「新菸害防制法」,並於3月正式實施。菸害防制法修法前,台灣常見的菸品種類分為:傳統紙菸、水菸、電子煙、加熱菸,而修法後其在台灣的限制、合法與否及使用原理,以下整理詳細資訊。
傳統紙菸:菸草經處理後由紙捲包裹住,使用者透過直接點燃菸頭進而燃燒菸草,菸草在燃燒過後會產生焦油、尼古丁等數千種危害物質;製造商為提升紙菸的適口性,在其中添加香料等加工品,使其帶有涼感及香味,統稱為加味菸。為避免加味菸吸引青少年吸食,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全面禁止加味菸販售。
水菸:需透過特定器具使用,主要分為煙碗及水碗,將菸草或甘蔗葉放於煙碗中燃燒,而後產生的煙霧透過水碗內的水過濾,最終進入吸食者口中,經水過濾後的煙霧仍含有焦油、尼古丁等有害物質。新菸害防制法對於水菸之規範較為模糊。
電子煙:主要組成為電池、霧化器、煙油,透過電池加熱霧化器使煙油霧化,達到與紙菸相似的煙霧效果,為非燃燒菸品。而煙油的主要成分包含甘油、人工香精、尼古丁等化學成分。由於較難控管煙油成分且電子煙造型新奇、特殊口味,容易引起青少年嘗試,因此在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全面禁止吸食、生產與販售電子煙。
加熱菸:將菸草製作成菸草柱放入加熱裝置內,透過約300至500度的低溫加熱使菸草內的尼古丁揮發出來,為非燃燒菸品。而據瑞士研究指出,相較於紙菸產生的焦油等有害物質,加熱菸減少了80-95%之危害。在菸害防制法新法中,則將加熱菸列為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,須經一定程序才可進行販售。
台灣常見的菸品表格。
然而,目前仍有爭議、且被社會持續討論的為加熱菸審查進度。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第7條第1項規定,「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菸品,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,經核定通過後,始得為之」。意即今年3月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過後,雖加熱菸已為允許販售之菸品,但目前仍未有業者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。近日就有民眾質疑審查時間過久,質疑背後有利益關係等黑箱操作。 抽菸必然有礙身體健康,但有吸菸人口,菸品商機必然不斷,同時,不禁讓人好奇,隨著加熱菸審查的通過,是否會讓台灣菸品市場發生變化?
新聞來源:健康好生活